視頻配樂侵權被判賠7萬 任性“拍著玩”哪能不踩雷
這起侵權賠償事件發生后,很多人不無擔心,自己會不會也因給短視頻配樂而“踩雷”
誰能料到,就因為在網上發了一條配樂的短視頻,竟然要付出7萬元的巨額代價。據報道,湖南長沙的張女士去年拍了一段寵物貓聞自己腳的視頻,配樂是國窖1573的廣告音樂,因此被瀘州老窖起訴侵權。法院認為,這一視頻有損毀侮辱瀘州老窖的表意,*終張女士被判道歉,并賠償瀘州老窖人民幣7萬元。8月16日,張女士在自己的短視頻賬號上發布了一條向瀘州老窖道歉的聲明。
事發后,張女士表示:“我就是拍著玩,沒想到會惹官司。”的確,在生活中,很多人都會在網絡平臺上發一些短視頻,為了吸引別人的眼球,通常也會給短視頻配點音樂,他們壓根想不到,會因這樣一個“拍著玩”的小東西,*后卷入法律訴訟的漩渦,甚至要付出不菲的代價。
需要強調的是,從法律上講,給短視頻配樂,發布在網絡平臺,從來就不是一件隨意的事情。具體到這起訴訟風波中,張女士的行為也確有侵權之嫌。
首先,別人的音樂不能奉行“拿來主義”。瀘州老窖為自己的產品國窖1573,配上并發布了一段廣告音樂,廣告是免費的,聽廣告音樂也不用掏腰包,但并不意味著,別人的廣告音樂就能隨意使用。根據《著作權法》,音樂作品屬于著作權法保護的范圍,侵犯音樂版權要承擔侵權責任。張女士未經著作權人的同意,就將他人作品“據為己用”,配在了自己的短視頻上,對他人合法的知識產權構成了侵犯。
不僅如此,這段發在網上的短視頻,也難免會對瀘州老窖的商譽有所損害。其實,單是一段寵物貓聞自己腳的視頻,在網絡平臺上并不罕見,除了搞笑之外,并不會產生其他多大的副作用,但與公眾耳熟能詳的國窖1573廣告音樂混合在一起,視頻畫面觀感便與品牌形成了強烈沖突,也會在客觀上影響公眾對有關品牌的認知度和適應度。
這起侵權賠償事件發生后,很多人不無擔心,自己會不會也因給短視頻配樂而“踩雷”?有這種法律意識是好的,但也不需過于擔心。一般來說,明確了免費使用的公共素材,可以放心大膽地使用。比如,在短視頻平臺上發布作品,使用了平臺官方提供的配樂素材,因為平臺方面已“排雷”,解決了法律障礙,作為普通用戶就不必“杞人憂天”。
有人說,“只要站在風口,豬也能飛上天”。問題是,豬飛上了天,還能不能安全著陸?短視頻是一片熱土,也站在了發展的風口,但不要想當然地認為,任性“拍著玩”,也能隨波起舞,也會安然無恙。若是觸碰了法律的紅線,遲早要付出違法的慘痛代價。
成都商報-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柳宇霆(法律學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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