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北京8月26日電(徐婧)9月1日起,《北京市戶外廣告設施、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設置管理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將正式實施。記者在26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,根據《條例》規定,北京市各建成區尚未編制街區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規劃的,應當在《條例》實施后三年內完成編制工作;尚未制定街區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規劃的,不得設置戶外廣告設施。
編制街區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規劃
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二級巡視員謝國民介紹,北京市城市管理委正在推動街區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規劃編制。他談到,街區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規劃是設置戶外廣告設施的直接依據。根據《條例》規定,建成區尚未編制街區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規劃的,應當在條例實施后三年內完成編制工作;尚未制定街區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規劃的,不得設置戶外廣告設施。
目前,北京市城管委已向各區政府、開發區管委會、重點站區管委會安排部署了街區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規劃編制工作。北京各區、各地區將組織編制街區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規劃,進一步健全戶外廣告設施規劃體系,實現設施設置有規可循,在三年內實現建成區街區規劃全覆蓋。
建設綜合服務信息平臺
謝國民介紹,為提升管理精細化水平,北京市城管委建設了戶外廣告設施、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設置管理綜合服務信息平臺。
他談到,平臺對設施規劃、設施設置、巡查維護、安全管理、違規治理等情況實行動態管理,向社會提供技術咨詢和服務,實現市、區、街鄉三級信息共享聯動。通過該信息平臺,戶外廣告設施、牌匾標識的設置人可以方便地查詢規劃、規范,上傳設置方案,屬地管理部門能夠及時了解掌握設置信息,提前服務,指導企業、商家依法合規設置設施,既落實了屬地的監管責任,又進一步簡化優化了設置流程,為企業、商家提供便利。
目前,該平臺正在調試運行,將隨著《條例》正式實施上線運行。
修訂相關配套制度規范
根據《條例》制度規定,目前北京市城管委正在開展對《車身標識設置規范》《電子顯示裝置設置規范》《戶外廣告設施安全風險辨識評估規范(試行)》等10余項相關配套制度、標準規范的制定、修訂工作。未來將形成以《條例》為核心,配套標準規范健全的戶外廣告設施、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設置管理制度體系。
據悉,北京市城管委已開展對相關中央單位、市區管理部門、執法部門的法規培訓,印發了《條例》單行本,正在編制便民問答宣傳手冊,還將通過政府門戶網站、主流媒體、官方微信、戶外電子屏等方式提高社會各界對法規內容的知曉度。
謝國民表示,《條例》的貫徹實施是一項系統工程,需要政府部門、社會單位、全體市民的共同努力來實現。各級政府管理部門、執法部門要嚴格依法行政,社會單位、全體市民也要遵守法規中的各項規定,共同營造空間協調、視覺清朗、規范有序、整潔優美、品質高端的城市公共空間環境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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